苏州市山东商会秘书处参加社会组织年检填报暨业务培训线上直播会
栏目:商会动态 发布时间:2022-05-10

苏州市山东商会秘书处参加社会组织年检填报暨业务培训线上直播会(图1)


社会组织年检、等级评估


4月26日下午,为规范苏州市属社会组织参检行为,帮助市属社会组织准确、高效地完成2021年度年检填报工作,提高年检一次通过率,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结合近期新系统上线,举办市属社会组织2021年度检查网上填报暨业务培训。


为配合疫情防控部署要求,此次业务培训以线上直播形式召开,由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副处长陈丹妮主持会议,社会组织管理处副处长马千里、党委副书记孟莉、综合服务中心科长姚春蕾等出席会议。我会秘书处王善众作为本次年检经办人参加培训。


苏州市山东商会秘书处参加社会组织年检填报暨业务培训线上直播会(图2)

苏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副处长 陈丹妮


为什么要年检

社会组织年检结论情况将与等级评估、财税优惠、购买服务等政策挂钩。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以及年检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经市民政局指出或作出责令整改的,须依法依规立即整改。对未参加年检的、年检不合格的、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民政局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据《江苏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两年或两年以上未参检年检的,我局将依法吊销其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并拉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会议中,马千里副处长强调了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为大家示范年检新系统的操作方法;市民政局综合服务中心姚春蕾科长就社会组织规范建设、年检与等级评估工作做了详细解读;陈丹妮副处长和吕勤阳同志就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工作报告书的具体填报做了详尽的指导,对材料中的重难点进行了分析和举例。

苏州市山东商会秘书处参加社会组织年检填报暨业务培训线上直播会(图3)

 苏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 马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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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综合服务中心科长姚春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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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山东商会秘书处参加社会组织年检填报暨业务培训线上直播会(图6)

苏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领导 吕勤阳


苏州市山东商会秘书处参加社会组织年检填报暨业务培训线上直播会(图7)

苏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领导讲解涉税政策

会议还对票据使用、收费规范、涉税政策、社会组织年检财务填报和“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制度”(三张报表)做了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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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党委副书记孟莉

社会组织管理处党委副书记孟莉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相关内容进行说明,从党组织成立情况、组织架构、三会一课、党建工作经费等方面,详细讲解了苏州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本情况表填报要求,并强调了填写完毕后的系统上传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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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常识快通车

 分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参检对象有下列情形,情节较轻的,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情节严重的,年检结论为不合格。具体情形如下:


社会团体:

应建未建党组织的;

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或章程核准的;

未按章程规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

无特殊情况,未按章程规定按期换届的;

未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负责人超龄、超届任职的;

未正常开展业务活动的;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或管理不符合规定的;

制定或者修改会费标准不符合规定的;

存在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的;

有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的;

财务管理或资金、资产使用存在违规情形的;

违反规定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

不具备法律规定社会团体法人基本条件的;

年度工作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未按时报送符合要求的年检材料的;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的;

登记管理机关抽查审计发现存在违规问题的;

受到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的;

危害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其他违反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社会团体章程行为的。